歐陽晶胡文星吳兵
   新餘市渝水區檢察院檢察官送法進村。姚衛東攝
  江西省玉山縣檢察院立案查處一起挪用土地補償款窩案後,聯合有關部門,將依法追繳的100餘萬元補償款發還給村民;該省宜豐縣檢察院堅持“一月六訪”,通過走訪檢察聯絡員、基層政法人員、村組社區幹部群眾等六類群體,廣泛採集民意、提升群眾滿意度,得到省委領導的肯定……在廣袤的贛鄱平原上,江西檢察人員依法履職,為加快推進農業強省步伐,保障農民春播秋收和生活安寧,揮灑著汗水。
  “一線工作法”暢通農民訴求渠道
  4月26日,又是一個“法制村長”駐村日,上饒市信州區檢察院的“法制村長”陳景趕到了茅家嶺塔水村委會工作室,剛剛坐下,村民夏訓旺就走了進來。
  原來,夏訓旺家的耕牛偷吃了另一戶村民家的菜,雙方協商不成,耕牛被對方扣了。四月正值春耕時節,陳景現場看過被耕牛糟蹋過的菜地後,心裡有了一本賬:被毀的甘藍包菜共624株,按市場收購價,加上其他損失,賠償金額約為2000元。陳景對雙方進行有理有據、入情入理的調解,僅用1個小時,雙方就達成了賠償協議。
  在江西涉農檢察工作中,這樣的“一線工作法”還有很多。贛州、吉安等地檢察機關組織“民情夜訪”,設立了鎮村幹部“法律夜校”和“廉政講堂”,積極開展送法下鄉活動。此外,遍佈村野鄉間的100餘個鄉鎮檢察室,300餘個檢察工作站、聯繫點,以及近千名檢察聯絡員,都成為該省檢察機關暢通村民訴求渠道、收集涉農案件線索、化解農村矛盾糾紛的靈敏“觸角”。
  今年6月起,江西省檢察院啟動機關幹部下基層的“連心”小分隊駐點聯繫基層活動,通過民情家訪、建立“民生微信群”等方式,排查化解農村土地徵用拆遷、權屬糾紛等影響農村穩定的問題,同時組織中青年檢察官分4批赴該院設在永新縣埠前村的法律服務聯繫點,開展接訪和法律咨詢,將法律服務送到村民身邊。
  守護村民世代生活的家園
  盜竊耕牛、非法占用農地、破壞農村生態環境……對於危害農業生產、損害農民利益的各類涉農普通刑事犯罪,江西省檢察機關不斷加大打擊和監督力度,守護農民世代生活的家園。
  樂平市檢察院在辦理寧某等20餘人濫伐山場林木案時,發現徐某等8人也涉嫌犯罪,森林公安部門卻沒有提請批捕,於是發出《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見書》,森林公安部門隨後報捕了徐某等涉案人員。日前,所有涉案人員均被作出有罪判決。
  在辦理涉農刑事案件時,該省檢察機關不僅有嚴格執法的魄力,還有人性化執法的溫情。
  前不久,一場特殊的審判在泰和縣塘洲鎮土洲村開庭,吸引了100多名村民旁聽。被告人陳老太今年79歲,在自家田裡燒禾草時引發森林火災,燒毀林地達495畝。考慮到陳老太行動不便,泰和縣檢察院和法院溝通,把庭審現場搬到了村裡。“謝謝你們設身處地為我考慮,我做錯了事,我服判。”陳老太在庭審中說。
  打掉農民身邊的“蒼蠅”
  江西省檢察機關高度重視查辦涉農腐敗窩串案,通過開展“打擊涉農犯罪、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專項行動,查辦和預防支農惠農資金管理使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職務犯罪,保障惠農資金和民生工程惠及農民群眾。
  宜春市袁州區檢察院在查處新田鎮原副鎮長李某貪污案後,又從李某審批的有關文件和審簽的票據憑證入手,查實了李某在徵地拆遷、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經濟問題,並挖出該鎮原黨委書記黃某受賄190餘萬元、鎮黨委委員王某受賄8萬元、財政所會計周某貪污92萬元的窩串案。
  江西省檢察院明確將查處國家政策性補貼領域的瀆職犯罪案件作為該省檢察機關2013年的辦案主攻方向,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小專項”集中行動,依法立案查處相關瀆職犯罪案件67件103人,為國家輓回經濟損失5000餘萬元。
  今年1月至7月,該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徵地拆遷、新農村建設、惠農資金管理等涉農領域貪污賄賂案件220件322人,並針對辦案中發現農村基層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相對薄弱、涉農資金信息透明度不高等問題,開展了專項預防調查和個案預防分析,向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發出預防檢察建議。  (原標題:江西:把法治“種子”播撒在農民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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